南京市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《秦淮区注册合作伙伴条件公示》的通知 秦促发〔2023〕6号 各街道、园区、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秦淮分中心,区市场监管局,区不动产登记中心,区公安分局,区委党群工作部,区委组织部,区人社局,区税务局,区科技局,区工商联合会,相关单位: 现将《秦淮区注册合作伙伴条件公示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。 南京市秦淮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2月21日 秦淮区注册合作伙伴条件公示 基本条件 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守法经营记录; (三)无违法经营、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等行为; (四)在秦淮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; (五)有专业注册合作伙伴人员。 注册业务伙伴人员条件 (一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; (二)从事注册协同伙伴工作三年以上,或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; (三)熟悉工商登记、税务登记、社保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; (四)通过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注册协同伙伴人员资格考试; (五)无违法执业、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等行为。 注册业务伙伴业务范围 (一)工商登记合作伙伴; (二)税务登记合作伙伴; (三)社保登记协同伙伴; (四)其他与企业注册相关的业务伙伴服务。 四、注册业务伙伴程序 (一)申请: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材料; (二)受理: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受理申请材料,并进行初审; (三)审核:秦淮区投资促进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; (四)公示: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秦淮区投资促进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; (五)核准:经公示无异议的,由秦淮区投资促进局核准并颁发注册协同伙伴许可证。 五、监督管理 (一)定期监督检查: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对注册协同伙伴机构和人员开展定期监督检查; (二)受理投诉举报: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受理对注册协同伙伴机构和人员的投诉举报; (三)依法处罚: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公示的注册合作伙伴机构和人员依法处罚。